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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部(科研部)工作职责

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部(科研部)工作职责

教务部(科研部)是学校党政管理部门,负责教学和教务管理、学籍管理专业建设工作;负责教学质量监控;负责教师业务培训及教学指导工作;负责考试考务、校企合作、实习管理等工作;负责学校的科研管理及学术交流;负责专业动态调整研究。具体职责如下:

1.负责学校教学管理,制定总体发展规划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基本规范。

2.负责学校教务管理,制定和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,统筹调配使用全校教学资源,组织协调全校教学运行。

3.负责学校学籍管理,包括注册、休学、复学、退学及转学、成绩管理、毕业资格审核、学历证书等。

4.负责教学质量监控,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,指导教学督导团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,提出改进教学质量的措施。

5.负责教师业务培训及教学指导工作,组织开展教师业务能力培训、教学改革、教研科研和交流学习,组织学校综合教改项目、教学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推介。

6.负责学校考试考务,制定考试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,做好考试试卷收集印制、装订、保密、审核、管理以及试题库的建设,组织各类考试。

7.负责校企合作,构建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,负责产学研合作基地和校企合作项目建设的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等工作。

8.负责实训、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的建设与管理,制定并实施实践教学计划,开展实训、实习等实践基地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。

9.负责学校教材管理,制定实施教材建设规划,组织教材编写、审定、选用、订购和发放工作。

10.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,统筹各专业(群)建设与发展;负责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,组织专业申报与动态调整,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(修订)工作。

11.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,加强科研化、规范化管理。组织编制、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,及年度科研计划、科研指标制定与考核工作。

12.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组织和管理工作;负责各级各类教科研成果的评审、鉴定、报奖及登记管理、统计工作;负责科研工作量结算及奖励。

13.负责各级科研基地、科研团队的培育、申报、验收和评估等工作的组织。

14.负责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、教科研专家智库的建设、管理及常规工作。

15.协助校学术委员会做好学术交流活动、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行为规范等方面工作;组织科研项目为依托的学术考察与调研。

16.负责中高职贯通、专本贯通工作。

17.制定教学、科研档案管理制度,规范档案管理。

18.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年度教学、科研经费的预算、分配、审核、管理及监督

19.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、安全保卫、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。

工作。

2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